▼表單下載
-論文格式02.碩士論文格式參考(已設定浮水印)(113學年度起口試生適用)
▼論文流程
壹、依論文方向尋找指導教授(碩一下)
一、「2-1申請指導教授同意通知書」
※如有異動請填「2-2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」
貳、論文口試資格
一、修滿所需畢業學分(含當學期)
二、符合所屬學制畢業門檻相關規定
三、完成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」線上課程及測驗(學術倫理操作及注意事項)
四、完成「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」(帳號請自行申請)
參、口試申請
一、於舉行口試日期前30天繳交「3-1論文考試申請書(不要改106學年度字詞)」[一式2份]。
※如有異動請填「3-3論文考試異動申請書」[一式2份]。
二、提交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」修課證明(雙面列印;範例請點我)
三、提交排除參考文獻之「3-2碩士論文比對報告書」(範例請點我)
肆、口試前準備
一、請向系辦登記口試場地及時間。
二、領取口試委員聘函,並連同論文初稿送交口試委員(每位口試委員1份)
三、校外口試委員若自行開車,最遲於口試前3天提供車牌號碼及進出時間給承辦助教申請。
四、口試前一天,務必再次提醒口試委員論文口試時間及地點。
五、委員們的茶水,茶點,水果或便當請自行斟酌準備。
伍、口試當天必備文件
一、「3-2碩士論文比對報告書」數份,提供口試委員參考。
二、「4-1碩士學位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」中、英文各1份。
三、「4-2碩士學位論文考試評分表」數份(依口試委員人數)
四、「4-3碩士論文口試紀錄」1份(自行找一位同學協助記錄)
五、「4-4碩士論考試成績通知書」2份
六、「4-5 AACSB問卷(A4單面列印)」數份(依口試委員人數)
七、「碩博士學位考試費印領清冊」1份。※助教口試前提供,請委員確認個人資料後於印領清冊簽名、領取口試費用。
八、學生之論文紙本,PPT紙本請自行斟酌準備。
※國立臺北大學學位論文指導費、口試費及交通費支給規定(含里程數對照表)
※上述文件學生姓名、題目、口試日期須電腦繕打;口試委員、指導教授簽名欄位自行依實際人數修改。
※口試完成後,請在當天至一週內繳交給承辦助教。
陸、口試完成後
一、依據口試委員意見修改論文,將修改後論文送指導教授認可,並請指導教授簽「5.完稿認可書」。簽核後文件交予助教,助教會將系主任簽好之「口試委員簽名頁」掃描成PDF檔寄回,亦可親領。請將簽名頁插入畢業論文中。
二、將修改完成後的畢業論文電子檔寄給助教送至系主任審查,並靜候助教通知。
三、至學生電子信箱收「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」帳號、密碼,並登入系統輸入論文資訊、上傳論文電子檔、列印授權書等。(網址:https://cloud.ncl.edu.tw/ntpu/)
柒、離校程序
一、更新學生資訊系統個人通訊資料。
二、請填寫「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畢業生能力自我檢測(離校時)」(連結請點我)
三、請確認是否完成借用物品歸還、學生置物櫃清空。
四、繳交3本論文至系辦、1本至圖書館
五、完成其他單位離校流程,並攜帶學生證至註冊單位蓋離校章領畢業證書。
▼學制承辦人員(分機)
財金碩(IEMBA):66312/18071
財軍碩(MIEMBA):66314/18073
★溫馨提醒★
本校自111年1月17日起,學位論文如有延後公開需求,需於呈繳論文時一併申請,呈繳圖書館後不得再行變更授權,亦不得辦理抽換。
此外,學位論文經考試委員評定完成,並繳交至圖書館保存,其審定效果已定,不得辦理抽換,故「學校圖書館送存本」與「國家圖書館送存本」內容應為一致,且基於學術倫理,國家圖書館亦不受理個人抽換學位論文之申請。
最後,紙本論文與電子全文檔內容應為一致,電子全文內容變更視同抽換論文,若於呈繳紙本論文後,不得提出修改電子全文重新上傳。故呈繳學位論文前,務必再三檢視,並確保內容無誤後,再行呈繳。詳細內容請參閱「國立臺北大學-碩博士學位考試細則」第十三條。
▼紙本論文延後公開應上傳及繳交文件
▼表單下載
壹、依論文方向尋找指導教授(碩一下)
一、「申請指導教授同意通知書」
※如有異動請填「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」
貳、論文口試資格
一、修滿所需畢業學分(含當學期)
二、符合所屬學制畢業門檻相關規定
三、完成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」線上課程及測驗(學術倫理操作及注意事項)
四、完成「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」(帳號請自行申請)
參、口試申請
一、於舉行口試日期前30天繳交「表1.論文考試申請書(不要改106學年度字詞)」[一式2份]。
※如有異動請填「表1-2.論文考試異動申請書」[一式2份]。
二、提交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」修課證明(雙面列印;範例請點我)
三、提交排除參考文獻之「表2.碩士論文比對報告書」(範例請點我)
肆、口試前準備
一、請向系辦登記口試場地及時間。
二、領取口試委員聘函,並連同論文初稿送交口試委員(每位口試委員1份)
三、校外口試委員若自行開車,最遲於口試前3天提供車牌號碼及進出時間給承辦助教申請。
四、口試前一天,務必再次提醒口試委員論文口試時間及地點。
五、委員們的茶水,茶點,水果或便當請自行斟酌準備。
伍、口試當天必備文件
一、「表2.碩士論文比對報告書」數份,提供口試委員參考。
二、「表3.碩士學位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」中、英文各1份。
三、「表4.碩士學位論文考試評分表」數份【每位委員一份】。
四、「表5.碩士論文口試紀錄」1份(自行找一位同學協助記錄)。
五、「表6.碩士論文考試成績通知書」2份。
六、「表7.AACSB問卷(A4單面列印)」數份【每位委員一份】。
七、「碩博士學位考試費印領清冊」1份。※助教口試前提供,請委員確認個人資料後於印領清冊簽名、領取口試費用。
八、學生之論文紙本,PPT紙本請自行斟酌準備。
※國立臺北大學學位論文指導費、口試費及交通費支給規定(含里程數對照表)
※上述文件學生姓名、題目、口試日期須電腦繕打;口試委員、指導教授簽名欄位自行依實際人數修改。
※口試完成後,請在當天至一週內繳交給承辦助教。
陸、口試完成後
一、依據口試委員意見修改論文,將修改後論文送指導教授認可,並請指導教授簽「表8.完稿認可書」。簽核後文件交予助教,助教會將系主任簽好之「口試委員簽名頁」掃描成PDF檔寄回,亦可親領。請將簽名頁插入畢業論文中。
二、論文格式請依照【碩士論文格式說明】製作。
三、將修改完成後的畢業論文電子檔寄給助教送至系主任審查,並靜候助教通知。
四、至學生電子信箱收「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」帳號、密碼,並登入系統輸入論文資訊、上傳論文電子檔、列印授權書等。(網址:https://cloud.ncl.edu.tw/ntpu/)
柒、離校程序
一、更新學生資訊系統個人通訊資料。
二、請填寫「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畢業生能力自我檢測(離校時)」(連結請點我)
三、請確認是否完成借用物品歸還、學生置物櫃清空,填寫「表9.離班程序單」。
四、繳交3本論文至系辦、1本至圖書館
五、完成其他單位離校流程,並攜帶學生證至註冊單位蓋離校章領畢業證書。
▼學制承辦人員(分機)
財軍碩(MIEMBA):66314/18073
★溫馨提醒★
本校自111年1月17日起,學位論文如有延後公開需求,需於呈繳論文時一併申請,呈繳圖書館後不得再行變更授權,亦不得辦理抽換。
此外,學位論文經考試委員評定完成,並繳交至圖書館保存,其審定效果已定,不得辦理抽換,故「學校圖書館送存本」與「國家圖書館送存本」內容應為一致,且基於學術倫理,國家圖書館亦不受理個人抽換學位論文之申請。
最後,紙本論文與電子全文檔內容應為一致,電子全文內容變更視同抽換論文,若於呈繳紙本論文後,不得提出修改電子全文重新上傳。故呈繳學位論文前,務必再三檢視,並確保內容無誤後,再行呈繳。詳細內容請參閱「國立臺北大學-碩博士學位考試細則」第十三條。
▼紙本論文延後公開應上傳及繳交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