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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2年碩士在職專班考生列印准考證明注意事項&不予核發准考證名單

**請考生注意,可以列印准考證不代表進入面試名單,僅表示報考資格通過,可以參加書面審查項目,正式面試名單需待書面審查結束後,各系所及本校另行公告**

一、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考生自行列印准考證網址為: https://cof.ntpu.edu.tw/pls/faculty/emba_net_reg.html


二、考生應於112年1月7日(星期六)下午4:00起,使用白色A4空白紙張,於上述網址(與報名系統網址相同)以報名時所輸入之帳號密碼進入系統列印准考證,並詳細核對全部資料。資料如有錯誤,應於考試前,電洽本校進修教育組02-25024654轉分機18261杜先生或18262葉先生【進修教育組洽詢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14:00-21:00】辦理更正,請勿擅自修改,違者依本校招生考試規則之相關規定處理。本校不再寄發紙本准考證。


三、考生於面試當日應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正本(或具有照片且於有效期限內之健保卡、駕駛執照或中華民國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),參加考試。如經查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者,一律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,不得要求退費,並應負法律責任。


四、本項考試相關通知,將公告於本校招生網址「http://exam.ntpu.edu.tw/」點選招生資訊網「碩士在職專班」中,請考生隨時上網注意招生訊息。其他如有未盡事宜,以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。


**請考生注意,可以列印准考證不代表進入面試名單,僅表示報考資格通過,可以參加書面審查項目,正式面試名單需待書面審查結束後,各系所及本校另行公告**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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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碩士在職專班經系所審查不予核發准考證名單請參見以下連結:

112年碩士在職專班不予核發准考證名單

報名序號有★者,可申請退費。

其申請程序請參閱「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」第26頁「退費申請」規定,

於112年1月13日(含)前提出申請。逾期或應檢具之證明文件不齊全者概不受理。



刊登時間:2023-01-09 15:42:40